臺南市新化區新化國民小學115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(ㄧ次公告分次招考)
壹、依據:
一、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
二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7月4日公告編號240780。
貳、甄選名額及聘期:
| 類別 | 代理職缺 | 聘期 | 正取 | 備取 |
| 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(體育) | 管控缺 | 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| 2 | 1 |
| 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(體育) | 侍親留職停薪 | 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1月31日止 | 1 | 1 |
一、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調整缺額、解聘。
二、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,不予錄取,且經甄
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三、以上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,並指導運動團隊及社團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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