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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依據:
一、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
二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7月2日公告編號279886。
貳、甄選名額及聘期:
一、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5 名
身障類長期代理教師1名
二、聘期:115/8/1至116/7/31止。
三、如甄選成績未達 70 分,不予錄取,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參、餘項請參閱附件。